东莞市政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国土资源局道滘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莞市道滘镇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清查、土地勘测、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与预算以及竣工资料编制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莞市道滘镇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清查、土地勘测、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与预算以及竣工资料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R20180901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项目联系电话:138257890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莞市国土资源局道滘分局
地址:东莞市道滘镇西部干道国土大楼
联系方式:胡工 0769-8289669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东莞市政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曹工 0769-81162111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社区天安一路天安数码城C1区305A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
东莞市道滘镇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清查、土地勘测、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与预算以及竣工资料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东莞市道滘镇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位于东莞市道滘镇昌平、九曲、大罗沙、北永、永庆、蔡白、闸口等村,建设规模共1322.17亩,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40万元。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东莞市道滘镇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清查、土地勘测、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与预算以及竣工资料编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须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土地规划证书》或《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同时具有丙级以上(含丙级)测绘资质。(如成交投标人无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可自行委托第三方出具有资质的单位出具中介预算成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4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26日 09:00 至 2018年09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社区天安一路天安数码城C1区305A号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社区天安一路天安数码城C1区305A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项目背景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75号)的精神,要求积极开展土地整治,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2011年9月,为全面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国土资源部研究制定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标、条件、内容与技术要求、建设程序、公众参与、权属管理、信息化建设与档案管理、绩效评价等相关内容,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依据。
二、项目意义
1. 提高耕地质量,保护优质耕地的重要保障
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城镇化、工业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土地需求量不断增大,耕地在不断减少,优质耕地的流失给粮食安全造成了威胁。通过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土地进行综合整治,尤其是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可以更有力地保护耕地,提高耕地质量及土地产出率。
2.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田生产能力;进而改善传统的农用地利用格局,提高规模效益。这也是现代化农业建设的重要手段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项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
3. 省政府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75号);
4.《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
5.《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6.《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
7.《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11〕128号);
8.《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的通知》(粤发改农经〔2017〕556号);
9.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国土局、东莞市水务局、东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东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发改〔2018〕132号);
10.《关于加快做好我市“十三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东国土资〔2018〕77号);
10.《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
11.其它相关材料。
四、项目原则与指导思想
(一)原则
1. 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规范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2. 坚持规划引导的基本原则。高标准农田建设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兼顾城乡规划、区域规划、行业规划等相关部门规划,统筹安排,进行规模整治。
3. 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基本原则。围绕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整合资源,聚合资金,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
4. 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当地自然、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土地利用状况,制定符合县情的土地整治规划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进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
5. 坚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注重农民的主体地位,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鼓励农民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的建设。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体要求,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通过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规范建设标准,推进农田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理和投融资长效机制,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改善农田生态环境等,坚持不懈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五、项目建设目标
根据国土资源部印发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在保证耕地数量不减少的前提下,通过完善田间基础设施,提高耕地质量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全市高标准农田面积的比重,并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同时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农田的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