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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旺酒店标志建筑夜景提升项目更正/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ZR2019020110 点击:次  发布日期:2019-04-03 16:46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都旺酒店标志建筑夜景提升项目更正/变更公告
 
一、东莞市政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03月26日在东莞市政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zhengru.com)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都旺酒店标志建筑夜景提升项目(ZR2019020110)招标公告, 因 招标人申请 原因 ,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第22页“用户需求书”

序号 条款名称  
1 供货(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 报价内容 ①  报价应包含包括本次采购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劳务、材料、质检、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维修、保养、服务费、管理、保险、税费、技术服务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②  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③  合同总价为包干价。
3 交货(完工)期 合同签订生效并各单体具备现场施工条件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4 质保期及质保金 ① 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2年保修服务(产品有特殊要求的按实际需求执行);
② 项目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3%执行。
5 付款方式 ① 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人提交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预付合同总价的20%;
② 主要材料全部进场后,中标人提交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
③ 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项目结算后支付中标人至结算价的97%;
④ 剩余的3%待质保期过后,中标人提交申请30天内支付。
⑤ 以上所有费用均含税,中标人提供相应的发票。
6 售后服务 ① 质保期内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8个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修复,质保服务方式均为投标人上门服务。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投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上述情况产生的一切费用。质保期后如果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长期负责有偿优惠维修;
② 其他售后要求见附件《东莞市都旺酒店标志建筑夜景方案》。
7 合同条款 投标人实质响应合同各条款。
 
 
现修改为:
序号 条款名称  
1 供货(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 报价内容 ④  报价应包含包括本次采购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劳务、材料、质检、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维修、保养、服务费、管理、保险、税费、技术服务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⑤  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⑥  合同总价为包干价。
3 交货(完工)期 合同签订生效并各单体具备现场施工条件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4 质保期及质保金 ③ 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2年保修服务(产品有特殊要求的按实际需求执行);
④ 项目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3%执行。
5 公共责任险 中标单位需购买公共责任险,赔付金额不少于200万元。
6 付款方式 ⑥ 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人提交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预付合同总价的20%;
⑦ 主要材料全部进场后,中标人提交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
⑧ 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项目结算后支付中标人至结算价的97%;
⑨ 剩余的3%待质保期过后,中标人提交申请30天内支付。
⑩ 以上所有费用均含税,中标人提供相应的发票。
7 售后服务 ③ 质保期内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8个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修复,质保服务方式均为投标人上门服务。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投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上述情况产生的一切费用。质保期后如果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长期负责有偿优惠维修;
④ 其他售后要求见附件。
8 合同条款 投标人实质响应合同各条款。

 

(二)原招标文件第40页“(十一)维护”

(十一)维护

从项目通过验收开始计算维护期,维护期时间同质保期,维护期内由中标单位按《东莞市都旺酒店标志建筑夜景维护方案(初稿)》要求进行质保和维护。
1.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2年(或按厂家承诺提供质保期限),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等服务,期满后可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但应当明确费用并提前通知甲方。
2.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自设备恢复正常运行起重新计算。
3. 用户验收通过次日起进入免费质保期,为期2年。免费质保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派出维修人员在三个工作日内到达采购人现场进行维修服务。

 

 
现修改为:
 

(十一)质保

从项目通过验收开始计算质保期,质保期内由中标单位进行质保。
1.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2年(或按厂家承诺提供质保期限),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保养等服务,期满后可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但应当明确费用并提前通知甲方。
2.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自设备恢复正常运行起重新计算。
3. 用户验收通过次日起进入免费质保期,为期2年。免费质保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派出维修人员在三个工作日内到达采购人现场进行维修服务。

 

(三)原招标文件第65页“十三、关于维护期的约定”

十三、关于维护期的约定

从项目通过验收开始计算维护期,维护期时间同质保期,维护期内由中标单位按《东莞市都旺酒店标志建筑夜景维护方案(初稿)》要求进行质保和维护。
(1)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   年(或按厂家承诺提供质保期限),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等服务,期满后可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但应当明确费用并提前通知甲方。
(2)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自设备恢复正常运行起重新计算。
(3)用户验收通过次日起进入免费质保期,为期2年。免费质保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派出维修人员在三个工作日内到达采购人现场进行维修服务。

 

现修改为:
 
十三、关于质保期的约定
从项目通过验收开始计算质保期,质保期内由中标单位进行质保。
(1)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   年(或按厂家承诺提供质保期限),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保养等服务,期满后可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但应当明确费用并提前通知甲方。
(2)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自设备恢复正常运行起重新计算。
(3)用户验收通过次日起进入免费质保期,为期2年。免费质保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派出维修人员在三个工作日内到达采购人现场进行维修服务。

 

(四)原招标文件附件:《东莞市都旺酒店标志建筑夜景维护方案》删除。

 

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南城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址: 东莞市南城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2907496
(二)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政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火炼树嘉宏振兴中心1311室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 0769-81162111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69-81162111
特此公告。
 
 
发布人: 东莞市政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9年4月3日